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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网讯 (通讯员 扬法轩 记者 黄静) 根据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制定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承诺”与“两个清单”(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并向社会公开发布,通过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群众监督,积极回应企业诉求。
扬州中院发布的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条承诺”包括: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全面推行“优+”诉讼服务,努力满足市场主体多元解纷司法需求;严格区分经济纠纷、行政违法和刑事犯罪,保障企业家和企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平衡保护企业与劳动者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着力推进涉企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助力营造和谐有序政企关系;缩短涉企案件审理周期,提高案件审理质量;坚持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执行的有机统一,依法兑现胜诉企业的合法权益;深化府院联动,构建“破产智慧平台”,提升破产审判质效;强化法企沟通联络,构建企业涉法需求响应机制;持续提升作风效能,不断改善市场主体司法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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