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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自称“吃员工餐饭量大”被解雇要求支付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法院经审量认为刘某通过“劳动碰瓷”的方式请求赔偿金不予支持。深圳市人社局近日在官微上发布这一“劳动碰瓷”案例,提醒企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减少劳动用工风险。
很多人自称打工是为了混口饭吃,可工作一年胖了20多斤。但你听说过有人因饭量大而被解雇吗?刘某入职两天就称被用人单位解雇而且被辞退的原因是“吃员工餐饭量大”?2021年12月20日,刘某入职某餐厅,岗位为湘菜炒锅,双方尚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尚未缴纳五险一金。12月22日,刘某称其因“吃员工餐饭量大”被解雇后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某餐厅支付其两日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劳动仲裁裁决支持两日工资的请求,驳回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请求。
庭审中,刘某称,其没有办理书面入职手续,和餐厅都是口头约定,但有微信聊天记录、体检介绍信、从业健康证明等证据,都可以证明刘某与餐厅存在劳动关系。劳动部门调查发现,2017年至今,刘某在深圳法院涉及10余宗劳动纠纷案件,涉多个用人单位,均起诉要求用人单位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二倍工资差额等。仅2019年就涉案7宗。
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在某餐厅工作仅两天,尚未办理入职手续,即称自己被餐厅以“吃员工餐饭量大”为由解雇,明显不合常理。从其涉及的大量劳动纠纷案件分析,多数是以消极怠工、主动找茬等方式,诱导用人单位在对其作出辞退处理,然后向用人单位主张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诚实信用原则是我国公民从事民事活动和进行民事诉讼的基本原则。刘某通过“劳动碰瓷”的方式请求赔偿金,违反了民事主体应遵循的诚实信用原则,法院不予支持。综上,法院驳回了刘某要求赔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诉讼请求。
什么是劳动碰瓷?个别劳动者专门利用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用工不规范的管理漏洞,故意制造劳动争议,俗称“劳动碰瓷”。这类行为浪费了宝贵的劳动维权资源,扰乱了和谐的劳动关系,侵害了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劳动仲裁绝非不劳而获的捷径。用人单位应树立规范用工观念,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减少劳动用工风险,让“碰瓷者”无机可乘。
劳动者维权应遵循合情合理合法的原则,劳动仲裁或诉讼等维权方式,是权利的救济通道,但绝非不劳而获的捷径。那些抓住用人单位管理漏洞的“钻空子”式维权,往往因小失大,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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