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出台“政务服务管理办法”及3个配套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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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海口出台“政务服务管理办法”及3个配套制度

重塑政务“3+3+8”制度体系

近日,市政府办印发《海口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法》和《海口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办法》《海口市政务服务监督实施细则》《海口市政务服务大厅现场管理规范》3个配套制度文件,为推进我市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做好制度支撑。

日前,市营商环境建设局将近年来政务服务一系列文件制度进行整理,按照“3个综合管理办法+3个专项管理细则+8个配套制度”的架构,进行了整合、修订和完善,重塑海口政务“3+3+8”制度体系。据了解,《海口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法》等“3+3+8”制度体系,主要从各级政府、政务服务管理机构、政务服务部门的政务服务工作职责、场所建设、事项管理、窗口及人员管理、规范审批服务、监督管理、保障措施、大厅现场规范等方面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范要求。

其中,在政务事项管理方面,明确政务大厅“应进必进”规则、“负面清单”管理机制和“一网受理”规则,明确“群众企业以提交材料等形式开展的常态化相关服务工作,形成工作办事指南并纳入本级综合性政务服务大厅开展服务”,进一步明确和丰富了政务服务大厅兜底服务功能和边界。在窗口及人员管理方面,明确政务大厅“七个一”和窗口服务“六部曲”操作流程,以及对服务用语和服务禁忌等做出明确的要求;规范前端窗口与后端审批办衔接工作模式,实施“窗口事务官”机制,前端呼叫后端限时到达窗口支撑服务;明确窗口和进驻审批办日常管理、考核、人员变更等规范,特别是明确政务大厅窗口及辅助岗位工作人员(含进驻单位)争取两年内取得行政办事员资格证达100%。

市营商环境建设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该局将依托《海口市政务服务管理办法》等“3+3+8”政务服务制度体系,通过信息技术进一步夯实政务服务管理环节流程,扎实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不断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及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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