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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反家暴题材电影《我经过风暴》正在上映,“家庭暴力”这一话题引发关注。当遭遇家庭暴力,普通人如何寻求法律援助?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以下简称“法援中心”)日前办理了一起为遭遇家庭暴力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的案件。
案件受援人吴女士在婚后经常遭受到丈夫的打骂、虐待。受援人家属去探望她的时候发现了伤情,把她解救出来。受援人提出离婚和相应的赔偿要求时,被男方拒绝。无奈之下,吴女士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
“人民说法”栏目注意到,法律援助法第三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受经济困难条件的限制:(一)英雄烈士近亲属为维护英雄烈士的人格权益;(二)因见义勇为行为主张相关民事权益;(三)再审改判无罪请求国家赔偿;(四)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受害人主张相关权益;(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起初,吴女士并不知道对于遭遇家庭暴力的妇女主张权益是可以直接申请法律援助的。”北京市法援中心副主任宋岚介绍,在一审阶段,她花钱聘请了律师。后来得知了法律援助法的规定,吴女士在今年的1月份向北京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了法律援助,请求委托法律援助律师代理案件的二审阶段。
法援中心经过审查,认为吴女士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并且指派法律援助律师承办了这起案件。最终,二审法院支持了受援人的全部诉讼请求。
“案件宣判以后,我们也对受援人吴女士进行了入户回访,就后续的执行问题提供了法律咨询服务。受援人和家属也非常满意我们的工作,向我们法援中心赠送了锦旗。”宋岚说。
对于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这类人群,宋岚介绍,通过多措并举,为受援人提供以下服务:一是开辟绿色通道,免于经济困难审查,优先审批优先办理,让受害人第一时间能够获得专业的法律服务。二是精准指派,本着保护隐私,尊重受援人意愿的原则,综合考量律师的性别、案件的办案因素,精准指派法律援助律师为受援人提供服务。三是加强回访监督,回访受援人不仅是案件质量监督的有效手段,更是法律援助服务范围的再延伸,是对案件办结后受援人法律服务需求的再保障,增强了群众对法律援助的获得感。
目前,全国法律援助机构依托妇联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有2700余个,方便遭受家庭暴力的妇女就近获得法律援助。2022年,全国法律援助机构共组织办理涉嫌遭受虐待、遗弃或者家庭暴力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有8900余件,提供婚姻家庭方面的法律咨询231万余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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